中国网商会频道消息 近日“一带一路”国际高峰论坛的成功召开,给中国企业“走出去”发展带来了强大动力,商会作为政府与市场之间的第三方力量,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着深化务实合作、桥梁纽带作用,海内外华人商会、行业商会正积极活跃起来,为中国企业在21世纪“新丝路”发展道路上搭建平台。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工商联向大会提出了《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和商会组织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提案》,指出大力实施“一带一路”战略,既是我国经济走向世界的需要,也是我国拓展国际战略格局、实施大国外交的需要。去年底,广西工商联提出要成立国际经济合作商会,广西工商联主席磨长英表示,组建国际经济合作商会,是为民营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服务平台,帮助民营企业抱团到境外投资,让商会带领企业“走出去”成为一种常态。全国政协副主席陈元也指出,“走出去”不是简单的一句话,中国企业在投入“一带一路”建设的路上会遇到很多困难,应鼓励支持民间商会协会等社会组织为企业做好配套服务工作。
诚如陈元所说的那样,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建设的道路上不会一帆风顺,比如对当地政治经济、投资环境、法律条文不熟悉,海外项目专业人才匮乏,面临“走出去”配套政策和机制滞后等一系列问题。因此,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商会在与政府部门、经济金融组织的沟通协调中越来越显示出自身优势,已逐渐成为政府功能的补充,成为企业扎根发展、抱团取暖的重要支撑。
对此,西北大学丝绸之路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卢山冰认为,在推动“一路一带”建设中,必须充分发挥商会的作用。一是发挥好企业家交流、沟通和联络信息的作用。二是激发企业家的能量,利用商会的灵活性和接触广泛性,帮助企业家开展市场挖掘、调研、决策和评估工作。三是在国外的中国商会,有条件直接和当地地方政府负责人和企业团体负责人沟通,能提高效率减少摩擦,推动了企业的投资合作。四是充分利用好各类商会,掌握各地区经济政策和市场前沿动态,有助于国家在“一带一路”建设上做好宏观决策。五是在国外的中国商会能够承担民间外交和公共外交的职能,实现民心相通。
为大力培育开放主体,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2015年7月,国务院印发了《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为新时期商会转型提供了动力依据;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指出要健全走出去服务保障体系,发挥中介机构作用;要健全贸易摩擦应对机制,加强中央、地方、行业协会商会、企业四体联动的综合应对机制,指导企业做好贸易摩擦预警、咨询、对话、磋商、诉讼等工作,依法开展贸易救济调查,维护国内产业企业合法权益。以上纲领性文件的出台,为发挥商协会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提出了明确方向和有力保障。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商会组织得到了快速发展,据统计,仅工商联下属乡镇商会覆盖率达到了61%,街道商会覆盖率达到71%,在行业布局上,从传统行业领域的商会开始大量布局于新兴产业,在组织形态上,从个体劳动者协会、行业协会、同业公会发展到包括国际商会、商会、街道商会、市场商会、楼宇商会等多种形态。商会会员中企业的参与度非常高,企业家办会热情高涨,把商会的发展和自身企业紧密地联系一起。“一带一路”建设的号角已经吹响,商会作为第三方力量,必将在中国经济成就与世界分享的“一带一路”建设中承担起重要推手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