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风送爽,拿到拖欠工资的多位农民工个个喜笑颜开,一扫眉眼里近两年的愁容。他们在高新区法院执行局王修俊法官的帮助下,拿回拖欠近两年的工资款项共计10万元。
据了解,本案系张某申请执行李某、李某某、河南某实业有限公司、河南省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件办理初期并不涉及农民工工资,执行标的为50余万元。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了解到被执行人河南某实业有限公司与新郑市某置业有限公司有50万元债权即将到期,随即对这笔款项进行了查封。2017年8月中旬,被执行人河南省某实业有限公司向高新区法院报告,称其与新郑市某置业有限公司的到期债权中有10万元原定于要支付和该置业公司合作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申请法院能从该到期债权中拨付10万元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经王修俊法官核实情况属实,当即向有关领导作了汇报。有关领导在听取案情汇报后并经讨论研究,考虑到农民工处于社会弱势群体,生活比较困难,逐决定从执行款中扣除10万元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随即委派王修俊法官和申请执行人张某进行沟通。通过法官耐心细致的做工作,申请执行人张某同意法院从执行到位的50万元执行款中扣除10万元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同时执行法官也表态会继续加大执行力度,穷尽一切执行手段,尽快将剩余款项执行到位,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目前,农民工工资款已支付到位,郑州高新区法院此次执行行为充分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得到了人民群众的一致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