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市纪委通报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中新网龙岩11月24日电 据福建省龙岩市纪委监察局网站消息,龙岩市纪委日前通报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永定区岐岭乡外坑村党支部原书记张高奕截留私分补助款、套取私分村集体资金问题。2014年,张高奕伙同时任村委会主任张功凎(中共预备党员)将该村12户村民的危房改造补助款中的40100元进行私分;2012年、2014年,张高奕伙同张功凎通过虚列项目、虚列开支等方式,套取村集体资金164518元进行私分。2016年7月18日,永定区岐岭乡纪委给予张高奕开除党籍处分,岐岭乡党委给予张功凎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处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上杭县白砂镇洋乾村党支部书记游宝培侵占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问题。2015年6月至7月期间,游宝培利用其担任上杭县白砂镇洋乾村报账员的职务便利,现金报支洋乾村新丰组26人2014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5026.32元,并将该项资金占为己有,未发放给农户。2016年10月28日,上杭县白砂镇纪委给予游宝培党内警告处分。
3.武平县中堡镇岭头村村干部截留低保资金问题。2011年至2015年,中堡镇岭头村党支部书记郑彩文、村委会主任温安清、原村委会主任温喜章、原村委委员温树恩等4人截留低保资金79586元,并将其中64367.9元挪作其它村务开支。2016年7月23日,武平县中堡镇纪委分别给予郑彩文、温安清、温喜章、温树恩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长汀县涂坊镇扁岭村截留低保户新农合资金问题。2013年12月和2015年1月,涂坊镇扁岭村村委会在收到涂坊镇民政办返还的两笔低保户缴交的新农合资金合计6830元后,将该项资金一直留存在村委会帐户,直到2016年6月才将该两笔资金发还给低保户。2016年9月7日,长汀县涂坊镇纪委给予扁岭村村委会主任张开利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漳平市桂林街道石板坑村党支部书记李永清、村委会主任张镇城虚报私分退宅还耕工程项目资金问题。2013年12月6日,李永清伙同张镇城通过虚增工程造价的方式套取退宅还耕工程项目资金14450元,并将该笔资金重复报支2013年误工补贴等相关费用进行私分。2015年12月18日,漳平市桂林街道纪工委分别给予李永清、张镇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用好管好涉农资金是国家强农惠农、助力脱贫攻坚的重要保障,对于稳经济、惠民生、促发展中也具有重要作用。各级各部门要从以上典型案件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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