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7月1日电 (记者 马海燕 郭金超)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7月1日在北京举行关于国家安全法和宪法宣誓制度的专题新闻发布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韩晓武表示,宪法宣誓制度既是形式,又有重要意义。
当日闭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以153票赞成,0票反对,2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
有记者提及“有舆论认为宪法宣誓制度只是一个形式”。韩晓武坦率表示,任何一种宣誓都是一个形式,不单是中国现在的宪法宣誓,包括国外的一些宪法宣誓和其他宣誓都是一种形式。但是这种形式具有重要意义,它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举措。实行宪法宣誓制度有利于树立宪法权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韩晓武表示,实行宪法宣誓制度也有利于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观念,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在宪法宣誓仪式过程中,宣誓人员可以感受到宪法的神圣,铭记自己的权力来源于人民、来源于宪法。在履行职务的时候严格按照宪法的授权行使职权,发现违反宪法的行为,能够坚决捍卫宪法、维护宪法。
韩晓武说,实行宪法宣誓制度还有利于全社会增强宪法意识。通过宪法宣誓活动,可以强化全体公民对宪法最高法律效力、最高法律权威、最高法律地位的认识,可以提高全体社会成员自觉遵守宪法,按照宪法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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