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据新华社12月26日报道,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演员潘粤明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其为保健食品作广告代言,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被罚没51.58万元。潘粤明随后发声道歉,称与团队已深刻反省,在日后工作中,会严格要求,规范合作,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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