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9月27日工商总局网站消息,工商总局今日公布《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实施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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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4月8日电 (记者王观)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推广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措施的公告》,对离境退税...详细》